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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秋季学期南宁经济开发区小学转学公告

时间:2024-02-05 11:18:53
2021年秋季学期南宁经济开发区小学转学公告

为做好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经开区)2021年秋季学期小学转学工作,结合辖区实际情况,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接收对象

具有南宁市城区常住户籍,且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经开区那洪、金凯片区持有效房产证明的二年级至六年级适龄儿童。(适龄儿童需持有全国学籍号)

二、报名材料

(一)户口簿。(如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与适龄儿童不在同一户口簿的,则需提供各自户口簿及能证明家庭成员关系的证件,如出生证或结婚证等)

(二)《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购房合同》及备案证明(三项材料中的任何一项)。

以上材料审核原件,收复印件。用于适龄儿童转学登记的房产地址或其他合法稳定住所地址原则上应于2021年8月31日前具备居住条件。

三、报名时间

2021年7月11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

四、报名地点

南宁市江南区高岭小学(地址:南宁市江南区友谊路金凯街道高岭村8号)

五、复审公布名单时间

2021年7月25日在南宁市江南区高岭小学门口公布报名材料复审通过的学生名单及学位情况,家长自行到学校查看名单并按时参加现场摇号。

六、入学办法

(一)按照《南宁市义务教育学籍管理办法》第三章十六条规定:“转学一般以就近为原则,如拟转入学校的班级学生数确已满额(小学每班不超过45人、初中每班不超过50人),拟转入学校可不予接收,学生父母或监护人自行与其他班额未满的学校联系转学事宜”,我局将根据2021年地段划分以就近入学为原则,在学校有空余学位的情况下统筹接收转入适龄儿童入学。如出现报名人数多于空余学位的情况,将于7月25日在文体教育局和社会人士现场监督下,启动公开摇号程序,现场公示摇号结果。

(二)对现场摇不上号的适龄儿童,将由我局统筹调配到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学校就读。文体教育局实行一次性调配原则,凡不服从文体教育局安排的,不再做二次调配。

七、注意事项

(一)请家长提前准备好相应材料按报名时间到指定报名点报名,报名时间充裕,不必提前排队,提交材料的先后与最终转学结果无关。

(二)已确定有接收学校的学生,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务必于开学后两周内完成转学手续办理。

(三)报名时需要提供原件进行审核,提交复印件。

(四)转学不得变更就读年级,不得进行入学考试,不得收取任何费用。毕业年级最后一学期原则上不办理转学手续。

(五)已经在经开区内就读公办小学的学生原则上不再安排转入本辖区内其他公办小学入读。

(六)吴圩片区的转学生由各校根据学位情况自行安排。

《2021年秋季学期南宁经济开发区小学转学公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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